两电动车联盟“并行” 业界褒贬不一
2010年08月24日 07:28每日经济新闻 】 【打印共有评论0

每经记者 陈喆 发自北京

日前,由国资委牵头,16家央企自发组织的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以下简称央企电动车联盟)正式成立。来自整车、电池、充电服务等领域的各大央企将围绕电动车未来的产业发展进行企业间的合作与协同发展,尽快推动电动汽车的产业化进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苗圩表示,希望通过成立这个联盟规范国内电动车产业的无序竞争状态,通过企业间的“竞合”来实现超常规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该联盟的成员范围不仅是央企,随着工作的推进,下一步将吸纳地方国企、民营汽车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加入,共同推动电动车产业发展。

“双联盟”并行褒贬不一

随着央企电动车联盟的成立,由国资委主导的该联盟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牵头的“TOP10电动汽车产业联盟”将形成并行的局面。

国资委内部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央企电动车联盟是对电动车行业全产业链的整合,而TOP10是整车企业自发形成的行业组织,两者没有任何关系。

中汽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表示,两个“联盟”都是企业自发的联合,政府层面只是起到支持的作用。

长安汽车集团董事长徐留平也对记者表示,两个“联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个是央企间技术和产业方面的联盟,而另一个则是销量前十的企业讨论重大问题的机制平台。目前到了电动汽车产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联盟”尽管是企业自发成立,但也体现了国家层面对电动车发展的支持,对于电动车产业化发展至关重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无论是成立已久的“TOP10电动汽车产业联盟”还是刚刚成立的央企电动车联盟,均获得了褒贬不一的评价。

业内人士认为,“TOP10电动汽车产业联盟”尽管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路线图,但部分成员企业依然单独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路线,成员间各自为政的现象体现了这一联盟的松散。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于央企电动车联盟的作用同样持质疑态度。“从历史的经验来看,要推动电动汽车发展,必须在国务院的推动下,由相关部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才能推动电动汽车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单靠国资委一个部委推动,无法实现电动车产业化的目标。”该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全国汽服委汽车咨询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张志勇则认为,国资委作为央企的代表,统一央企的意见,集中反映央企的意志是国资委的职责所在,电动车发展相关的央企可以以联盟为平台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对于电动车产业化有益无害。

联盟“扩容”势在必行

“一个新鲜事物出现,有质疑的声音是很正常的”,从长安集团派驻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秘书处任整车与电驱动部副主任的刘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联盟”的发展已经有了具体的规划,只是目前还不方便透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坊间对于“联盟”的质疑较多是针对“联盟”形成了国有体制的壁垒,阻碍了其他所有制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方面的发展。

事实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联盟”成立大会上已经明确指出,“联盟”是个开放的平台,“‘联盟’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可以进一步吸收国内外其他相关企业加入,扩大联盟对我国电动车产业健康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刘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联盟”确有扩容的计划,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于参与“联盟”态度积极,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联盟”对于一些地方国资委主管的汽车企业、民营汽车企业以及产业上下游的相关企业均持欢迎态度。

“电动汽车已经被国家层面确定为未来汽车工业发展方向,比亚迪坚持电动汽车发展道路也是正确的,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对于电动车产业化的发展是很好的推动作用”,比亚迪公关一部经理徐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向民营汽车企业开放,比亚迪将申请加入。

“我目前还不了解这个情况,需要确认一下才能给你答复。”江淮汽车市场部部长崔亦章和吉利集团相关负责人对于是否未来加入 “联盟”则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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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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