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病难除
实际上,除了垄断身影外,国资委成立该联盟本身的价值以及解决新能源车固有问题或关键问题上的价值,也有可以商榷的空间。而这个固有问题就是联盟企业间的研发界限始终无法打破。
在央企联盟成立之前,我国已有大大小小十几家新能源车联盟,其中除了中汽协于2009年7月组织的“TOP10电动车联盟”外,其余主要以地方性联盟为主。趋利性,似乎是这些联盟们争相成立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一直处于制定过程中,其中有信息显示,未来十年,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亿元的巨额扶持资金。虽然各联盟成立之初都有协同发展的目标,但经过一年多的运作之后,众联盟到现在还是有名无实。据了解,“TOP10电动车联盟”的相关工作至今还仅停留在调研层面上,而中汽协有关领导则更是坦言,目前中国没有哪家新能源车联盟的运作达到了成立之初的目标。
“使这些联盟出现尴尬状态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企业间的研发界限不可能轻易被打破。”汽车业知名分析师贾新光认为,“一个联盟里往往包含了很多同类性质的企业,这些企业出于技术保护的目的,不会轻易将研发成果与联盟内的成员共享,因此,联盟就更像是一个漂亮的外壳,而实质内容并没有发生太多改变。”
而面对这个关键问题,此次央企联盟的确想了些办法。
据了解,16家央企共同签署《章程》规定,在每个项目开发之前,联盟内的单位要先签订技术归属协议。对于共享技术,将无偿向联合开发会员单位辐射和推广。此外,若联盟内部发生重大利益分歧时,由联盟理事会仲裁解决。
不过,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程晓东认为,《章程》只能监管企业在联盟内部合作开发的技术资源,但很多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仍掌握在各企业手中,这部分的研发成果很难实现共享。如果实现不了共享,那么就意味着联盟内部在某些关键性技术的研发方面还要进行重复性投入。
“我们是不会与联盟内的企业共享一些本就属于自己的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日前,央企联盟内的一家汽车企业相关人士明确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而长安汽车总裁徐留平也在央企联盟成立大会上公开表示,各企业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各企业的,联盟的主要功能是推进合作。
看来,在经历了成立之初时的兴奋之后,业界对央企联盟的价值判断正在逐渐趋于理性。而央企联盟在未来究竟会走向何方?我们拭目以待。
中国新能源车联盟一览
2009年3月,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成立。
2009年6月,重庆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成立。
2009年7月,湖北电动车产业联盟成立。
2009年7月,广东电动汽车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成立。
2009年7月,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成立。
2009年8月,由中汽协牵头的“TOP10电动车联盟”成立。
2009年12月,吉林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成立。
2010年6月,江苏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成立。
2010年8月,安徽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成立。12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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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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