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芳芳的鲜血再次证明,仅靠一个爱心图案无法从根本上保护马路上行人的安全。我国的相关法规应当尽快根据汽车社会的新情况、新发展做出相应调整。
一个首要的问题是,对行人安全构成威胁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从近期各地发生的一些案例看,主要是驾驶员的飙车或严重超速、闯红灯、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等违法行为,此外,还有的驾驶员在斑马线前未尽到观察并主动礼让行人的义务。
仔细分析以上这些威胁行人生命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有一些是可以利用道德层面的提醒帮助驾驶员避免的。但对于飙车或严重超速、闯红灯、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这类恶意违法行为,在斑马线上画上爱心图案根本起不到保护行人生命的作用。一个个无辜生命逝去之后,我们要反思的是当地交警在执法层面对酒后驾车、飙车超速等的打击力度是否足够强大,国家立法层面对酒后驾车、飙车等恶性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力是否足够强大。
兰州的“砸车老人”阎政平近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要解决斑马线问题,让汽车在斑马线前慢下来,不仅要多安装“电子警察”,加大处罚力度,城市有关设施建设也要跟上,同时提升管理水平,完善相关法律。这应当是这位老人胸中的怒火平息后非常有价值的反思,比他砸车时手中握着的石头更有用,值得有关部门好好思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一个有关道路安全的国际论坛上,记者曾了解到,在德国联邦政府的交通政策中,道路安全被持续放在首要位置。“每一个致命交通事故都是一个悲剧”——这是德国道路安全政策的导向法则。从去年12月成都的孙伟铭醉酒驾车撞死4人,到今年5月7日杭州的胡斌飙车在斑马线上撞死谭卓,到6月30日南京的醉酒司机张明宝驾车撞死5人,再到8月4日杭州的魏志刚酒后驾车撞死马芳芳,无辜行人被撞的悲剧一再上演。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各界也针对现行法律与汽车社会不配套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反思,提出了包括借鉴美国等汽车发达国家经验加大对酒后驾车惩罚力度,将“酒后驾车罪”列入刑法等建议。今天,面对16岁花季少女马芳芳生命的逝去,我们不禁要追问:还要等待多久,法律才会做出调整?
记得一位专家在向记者介绍瑞典交通法规“进化”的经验时这样表示:“公民对生命和健康的合法要求是法规变更的主要驱动力。”记者认为,让马路上的行人在汽车社会中有充分的安全感,让他们的生命权得到强大法规威慑力的保护,这也应当是我国汽车社会法规调整的主要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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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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