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半数的民众意见是降低税负,这确实反映了大多民众面对新税负的心态,也反映了税负已经给民众生活带来了压力。如此众多而集中的民意,车船税法草案在下一步的立法过程中应该体现。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社会公众对《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征求情况。在本次征求意见过程中,中国人大网共收到22832位网民提出的97295条意见,其中:赞成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的35779条,占36.77%;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53137条,占54.62%;反对制定车船税法的8379条,占8.61%。另有群众来信40封。
开门立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是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草案》的征求和公布社会公众意见本身,也是在践行这一立法理念和程序。因为,相对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专家、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公众对车船税的税收杠杆更为敏感。
简要分析所征集意见的整体情况,超过三成的民众认同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这正说明了民众的理性态度,人们不反对车船税立法,关键是如何保证该法的科学、公正。
自从《车船税法(草案)》进入立法程序以来,社会争议最大、民众最关心的就是按排量征收将普遍增加民众负担,民众担心最终搞成了变相增税。
这个草案在上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就没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批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坦率直言,立法“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而是要考虑怎么给老百姓减税。应该说,这样的说法代表了老百姓的心声,也是当时社会舆论的主流意见。
此次,全国人大公布的征求意见结果也显示,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53137条,占54.62%。其中有7695条意见提出应明确车船税的立法目的,认为车船税不能承载过多经济功能,不能借节能减排之名,搭立法便车而提税,加重车主负担;7066条意见要求降低或者持平2.0L以下乘用车的税负等。
超过半数的民众意见是降低税负,这确实反映了大多民众面对新税负的心态,也反映了税负已经给民众生活带来了压力。如此众多而集中的民意,《车船税法(草案)》在下一步的立法过程中应该体现。
立法的目的无非还是为了民众的利益,立法的过程也是和民众互动的过程。此前,我们的立法过程中已经有不少这样的先例。据报道,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就个税起征点听取各方代表人士意见,并最终把起征点上调100元;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最高立法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各界提出的近20万条立法意见,对法律草案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为劳动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护。
期待《车船税法(草案)》的审议与出台,最终能够尊重民意、体现民意。车船税能够有更加合理的制度安排,最终不要给民众增加负担。
□任孟山(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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