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是“公车私用”变种
长沙市近日通过“推行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工作意见”,“意见”要求,在全市推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在用车支出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允许对单位在职人员私车公用给予适当补贴。
为什么要实行公车改革?是因为当下很多地方的一些单位用车支出总额过大,浪费多多。这期间,不少有权调动公车的,或者有资格开动公车的人都在公车私用。在八小时之外探亲访友、吃喝玩乐,公车可谓“随时恭候”。
也就是说,公车改革之前,政府财政在“公车私用”方面存在着很多的“跑冒滴漏”。
对于一些人来说,一旦可以“私车公用”,那么开着私家车探亲访友、吃喝玩乐,其用车费用还能在公家报销,简直是“两全其美”!
至于“私车公用”之后,公家有没有经费可供报销?按照“意见”,在用车支出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即可补贴,那也就是说原来有多少“跑冒滴漏”,现在照样允许有多少“跑冒滴漏”……
“私车公用”其实是“公车私用”的变种。这一变了种的“私车公用”,很有可能比原先的“公车私用”更糟糕。不相信的地方可以先试试看。 张传发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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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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