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就孙中界“钓鱼”式执法案向公众公开道歉。这样的态度,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应有气概。
实际上,正如新华社的评论所说的,“执法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和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错误的态度”。显然,上海“勇于纠错”是取信于民的明智之举。
此时,回过头来看浦东新区“钓鱼执法”案,孙中界被“钓了鱼”已成共识。然而,很多人忽视了,甚至连交通执法部门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也被“钓鱼”。从某种意义上说,孙中界就像相关方面情有独钟的“鱼钩”,他的无辜促使上海市政府、媒体、社会形成了强大的合力,最终让“钓鱼执法”浮出水面并成了众矢之的。
钓鱼不成反被人钓,交通执法部门“似冤又不冤”。说其“看似冤”是因为,今天非法营运确实存在。很多人问,为什么美国可以搭顺便车呢?关键在于,美国的便车只为方便不言利,而在我们身边,很多车主便车其实只是借口,重点还在于谋利。在这样的背景下,应不应该打击非法营运?其实,这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法律已经给下了“非法”定语,那就应该打击,而且要严厉地打。这说明,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这是部门职责所在,不能因为这一事件而对非法营运置之不理。此外,我们的交管部门也应该反思,为何有如此多的非法营运?是不是我们的交管制度有什么问题?
其“不冤”是因为,让你打击非法营运,但并没有让你采用非法手段。当前一个事实是,打击非法营运确实很难,但再难,也不能采取非法手段,不能采用引诱式执法。这看似是执法方式问题,实则是执法理念问题,“钓鱼执法”落脚点在“鱼”上,是“执法为鱼”,而执法只是手段。显然,执法部门念错了经,这与“执法为民”的理念背道而驰。这一理念下,交通执法部门受到政府、媒体、社会三方面的强大压力,一点也不冤,这是咎由自取。
常识告诉我们,只要在执法理念上存在问题,即使非法手段再隐秘,也总会暴露出来。孙中界的断指行为,犹如一丝火星点燃了民意[综述 图片 论坛]的导火索,最终烧到了非法执法者身上来。这点常识,执法者应该不会没有,明知而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执法者过于相信了自己的力量。而要打消侥幸心理,唯有实施重罚,就像对非法营运者重罚一样,也应该对钓鱼执法者重罚。这一角度看,上海应该对当事人施以严惩,让其他执法者不敢再犯。
河南省相关部门的不作为,逼得农民工张海超只好 “开胸验肺”;上海市浦东新区等相关部门的乱作为,逼得孙中界不惜以“断指”证清白。我们的某些部门是该好好学习如何“执法为民”了。
这些事件提醒执法部门,端正执法理念、严肃执法方式尤为重要。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钓鱼执法”,否则,难免钓鱼不成反被人钓,而到最后,让公信力成为最大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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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建国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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