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将全部直补给农民
[世华财讯]七部委26日联合下发通知,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延长,根据操作细则,农民领取补贴的资金,将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民。
据新快报1月27日报道,为促进汽车行业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发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七部委26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而摩托车下乡政策仍按原来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现汽车摩托车下乡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仍按《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下称“操作细则”)执行。
根据操作细则,农民领取补贴的资金,将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民。审核批准的补贴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或县级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农民申请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时,如果新购或换购微型载货车和轻型载货车,每户不能超过一辆,且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为同一人;购买微型客车,每户不得超过一辆;购买摩托车,每户不得超过二辆;而且承诺享受补贴资金的汽车,购买后两年内不得转移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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