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称汽车以旧换新调整力度前所未有
2010年02月11日 08:35南方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购置税政策缩水,汽车以旧换新加大力度接棒。

继2009年12月底,财政部、商务部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到5000-18000元后,随即,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小排量购置税减征政策。2月4日,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常晓村透过商务部网站,就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调整后的情况做了介绍,并称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时间6月30日截止。

新补贴标准超过某些欧洲国家

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狂飙至1360万辆,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的汽车产销大国,小排量购置税减半、汽车下乡等政策可算功臣,汽车以旧换新却并未锦上添花。虽然汽车“以旧换新”实施之前,国务院将补贴资金由往年的6亿元加大到了50亿元,商务部曾预计2009年全国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但相关数据显示,报废更新的车辆远不及预期。

与之相对应的是家电“以旧换新”的风生水起,截至去年11月份,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的9省市区合计回收旧家电近230万台,销售新家电近193万台,销售金额约76.3亿元。来自广东省经贸委的数据也显示了汽车以旧换新的冷遇,在广东,全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近两个月后,仅佛山有不到10辆汽车办理了“以旧换新”手续。原本利好的汽车“以旧换新”缘何“叫好不叫座”,响应者甚少?

常晓村称,补贴标准偏低是影响车主参与汽车以旧换新热情的主要原因,也是各方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特别是与二手车交易相比,大部分车主参与汽车以旧换新并不划算。

随后,财政部、商务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迅速发出通知,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增长幅度最高为原标准的2倍。

“这次补贴标准不论是调整幅度,还是国家财政支持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常晓村强调,通过专家测算,按照新标准,使用十年以上的老旧汽车、“黄标车”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所获的收益会略高于二手车交易的收益;此外,与欧美发达国家比较,虽在补贴标准绝对值上有差距,但差距已不大,有的车型补贴已接近日本,有的甚至超过了一些欧洲国家,如俄罗斯和法国对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约合人民币1.5万元和1万元。

补贴申请时间6月30日截止

常晓村介绍,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今年购买新车的车主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不需再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只要根据购车发票的时间,即可判断车主是否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购置税减征。

如消费者购买15万元左右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获得3300元左右的购置税优惠,再参与以旧换新,叠加优惠最多可超过2万元,还可获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支付的报废汽车回收残值。

常晓村还表示,按照目前政策规定,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办理补贴申请时间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即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报废车辆的交售时间和换购新车的时间均应在上述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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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敏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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