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 买方事后常“抓瞎”
2009年03月10日 13:47汽车007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买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挑着告诉你;付款时,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能把你转晕;修车时,夸张地比喻吓得你心跳加速……厂家、商家、消费者之间明显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成为维权顽结。

信息不对称 买方事后常“抓瞎”

在平日的时间里,本报接到过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买车、保养、维修等各环节的注意事项。可以说,消费者从买车开始,就无时无刻都保持着一种警惕心理:中间有没有猫腻?

为何消费者会有这样的心理?最直接原因就是,经销商乃至厂方“有意无意”地剥夺了消费者对于汽车产品质量及各种购车、用车环节中真实信息的知情权。

购车:商家虚构车型乱收费

2008年,准备出手买车的王洁在一家汽车品牌的官方网站上看到一款三厢车有标准版、舒适版和豪华版,价格相差数千元不等。根据自己的预算,王洁决定购买其豪华版车型。

来到4S店后,销售员表示,目前店内豪华版无现车,但厂方最近又推出了该车的尊贵版车型,价格只比豪华版贵6000元。这让王洁不禁产生了疑问:“官网上并没有看到尊贵版车型的介绍呀?”对此,销售员解释:“车型刚刚推出,还没来得及宣传。”随后,王洁就在销售员的要求下缴纳了5000元的预付款,并签订了购车合同。但在该合同上,销售员并没写明是何种车型,只是填上了车辆总价。

可是,在王洁签订销售合同之后却得知,厂方根本就没有推出所谓的尊贵版车型,这只是经销商在豪华版的基础上加装了的几样舒适、便利性配置后所虚构的车型。同样的配置,消费者自己加装,只需4000元。

在感觉到“受骗”后,王洁找到4S店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5000元预付款,但4S店却根本不予理睬。由于跟经销商的协商未果,王洁找到了市消保委进行投诉。

经消保委认定,“经销商以欺骗方式销售虚构车型,本身就是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利终止汽车销售合同,商家应返还预付款。

007警示:购车合同多推敲

“虚构车型”这种极端的案例,相信不会有太多车主碰到,但是类似的事件,其实绝不在少数。比如:商家在承诺低价后,等车主到店再次议价时,会对配置和各种额外服务不断加码,而很多初次买车的消费者,对这些配置和各种服务知之甚少,从而造成多掏钱等情况出现。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买车时,为避免信息不对称,必须签订严格规范的合同文本,同时,还需要自身加强对汽车质量、价格与服务的了解。

修车:4S店小毛病大修补

2008年7月,买车不到两个月的李先生发现车辆在急刹车时会自动熄火。经一4S店维修人员检测后称:“自动熄火是因自动变速器故障,需大修。”由于车还在质保期内,维修人员只是收取了李先生600多元钱的工时费。但维修后不久,李先生仍觉得自动熄火的次数反而更频繁了。于是他再次来到4S店要求维修。这次维修人员又表示,“是电脑板故障,维修需要2000元。”在进行了第二次维修后,车辆故障依然没有消除。当他第三次来到4S店,维修人员却又称是“汽油泵供油有问题”。

同样的问题,4S店却给出了三种不同的解释,这让李先生对该4S店的维修技术感到非常怀疑。为了能彻底解决故障,李先生将车开到了该品牌的另一家4S店进行维修,而当维修人员更换了一个继电器后,故障随之解决,总共花费不到100元。

被之前4S店“忽悠”的李先生,决定讨回前两次白白花掉的2600元。但此时李先生却发现第一家4S店出具的维修记录和收费单据上仅写明为“车辆保养”,根本就没有写明车辆因为什么问题而进行修理。面对4S店的“维修陷阱”,缺少证据的李先生根本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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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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