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客车安全保驾护航(3)
2009年06月08日 19:13中国经济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汽车安全为何厚此薄彼

ABS(刹车防抱死系统)、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ESP(电子稳定控制系统)、TCS(牵引力控制系统)、胎压监测系统、安全带、安全气囊、安全车身、安全玻璃……盘点时下林林总总的诸多主动、被动安全装置,加起来几乎可以将汽车“武装到牙齿”。

对于有高度安全需求且有相应支付能力的消费者而言,这无疑是一个福音。但遗憾的是,目前这种福音似乎只在乘用车领域蓬勃滋长,商用车安全仍是一块被“漠视”的角落:安全配置在乘用车(尤其是高端车型)上近乎应有尽有,而在商用车上却很少能见芳容。

众所周知,在频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中,由商用车造成的人身伤亡程度要远远高于乘用车,大客、卡车一旦撞车或翻车,结局总是更为惨烈。出行时切实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应该是人们最起码的需求和权利。同样是驾车或乘车,为何商用车和乘用车的安全系数却有如此巨大的差异?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乘用车是作为消费资料来使用的,无论是商务还是家用,只要经济许可,乘用车的驾乘者都会对安全系数提出更高要求,理性的消费者在选购乘用车时总是安全性能放在首位,因而也刺激了乘用车制造商更为积极地研发、应用更多安全技术。

而商用车是作为生产资料的面目来到世间,它存在的价值就是要为其所有者、经营者创造尽可能多的利润。通常而言,中高端商用车的驾乘者非所有者或经营者本人,即便驾驶员和客车乘客有再强烈的安全需求,他们也无法左右投资者、经营者的购买行为,而老板们总是尽最大可能降低成本,这其中也包括安全装置成本。对于低端轻卡、轻客等车型而言,即便是个体户亲自驾驶,也多半会基于经济实力所限而选择“忽视”部分安全装置。

难道商用车的老板们不明白,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更多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吗?当然明白,但这并不影响人家拨拉精明算盘:上路的卡车、客车是不少,但出事的毕竟还不多,就算不幸出了事故,还有保险公司给兜着呢!但眼下买车则钱能少一点是一点!

在监管不力的情况,要求企图以此牟利的商用车所有者、经营者们保障驾驶员、乘客和行人的安全,无异于与虎谋皮。

交通安全事关公众利益,按说“市场失灵”了,就是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彰显神通的时候,“有形的手”要做的其实无非就是制定标准和监管执行。且不说当面我国商用车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几何,就是现有的几个强制性标准,在执行中被“缩水”、“打折”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有报道称,一些运输公司为了降低购车成本,在购车时要求厂家将ABS拆下来,从而减下数千元的购车成本,而部分厂商也为迎合这一需求而在销售时主动拆除ABS。而根据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简称《条件》)要求,这些商用车必须要安装ABS。

据悉,《条件》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的最基本的技术性法规,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新车注册登记和在用车定期检验、事故车检验等安全技术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及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出于经济利益供求双方私下达成默契并不难理解,但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违规车辆竟然能在上牌、年检等监管程序中“一路顺风”。

其实症结大家心知肚明。提高商用车的安全系数,并非“不可能的任务”,只是不想做而已。

从技术角度而言,ABS、ESP、安全气囊等等均可用于商用车,还有些“装置”简直就毫无“技术含量”可言,但却可以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例如:给货车尾部加块挡板,就可以避免追尾的轿车钻入车底酿成更大惨祸;给平头车型加个“鼻子”,就能缓冲一下撞击的力度。

但无论技术含量或高或低,都会或多或少增加制造商的成本。商用车安全标准不健全,监管又乏力,客户又有“减配”需求,由此制造商们既缺乏提高商用车安全系数的压力,也缺乏动力。

人们谈及食品安全的悲哀,总喜欢以“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来调侃,而商用车安全又何尝不是遭遇了“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了四个轮子”的尴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提高商用车安全系数、降低交通安全事故同样适用,但这16字“真经”念起来简单,但要“修行”到位还真不那么容易。本报记者 刘金霞

文章补发 转载自2006年09月13日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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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金霞 编辑: o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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