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建议(下)(4)
2010年12月17日 14:53汽车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正极材料企业牵头,联合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产学研结合,共同完成开发。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2,其他自筹。

项目五:锂离子动力电池隔膜材料。

研究目标为在3~5年内,结合动力电池企业产品开发计划,开发适合车用动力电池的锂离子电池隔膜材料,重点研究隔膜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产业化技术。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隔膜材料企业牵头,联合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产学研结合,共同完成开发。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2,其他自筹。

项目六:电动汽车整车控制器。

研究目标为在2~3年内,完成适用于电动汽车的通用型整车控制器工程化与产品化设计,通过考核试验,实现产品定型。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电子控制器企业牵头,T10企业积极参与,整合电子行业优势力量,通过创新研发实现技术突破。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3,其他自筹。

4.完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加强电动汽车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开展研究生产的主要企业为主体,联合制定电动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检测和试验验证标准,完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设立以T10企业为核心的电动汽车标准制定特别工作组(或调整现有的全国汽标委电动汽车分标委),主导电动汽车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5.联合共建电动汽车试验检测中心

——建设目标在现有国家级检测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试验规范和方法,完善试验手段和相应检测能力,开展试验活动,为T10提供服务。

——组建模式T10企业共同投资,国家资助,在现有国家机构增加投资,补充电动汽车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检测手段,形成完整的检测能力。

6.联合引领示范推广工程——成立T10企业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程项目组,开展有关工作。

——积极参与制定示范运行的布局与工作计划,联合提出规范示范运行的评价方法,共同监控示范运行活动。

——积极参与示范推广活动。不断推出新的产品,降低成本,针对示范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改进设计,为产品批量生产做好验证。

(本报告全部连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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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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