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堵费择机实施。“择机”二字令人浮想联翩,表面上看起来,何时收取拥堵费尚是悬疑,但在不少地方迷信“收费式”治堵的现实语境中,收取拥堵费并不遥远,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态势。
收取拥堵费能否缓堵,暂且不表,如何收取,却不能不提。众所周知,北京市公务用车达到了70余万辆,占北京市机动车总量的17.5%,而且基本集中在市区。既然要收取拥堵费,是“公私分明”还是一视同仁?
若是“公私分明”,即只收取私家车不收取公车,这就是制造不公,会引发民怨沸反盈天。民众就会发问,公车凭什么高人一等,凌驾于私车之上?不少公车本来就是特权符号,在缴纳税费上再人为分等级,就更加难以使人服膺,必然加重普通车主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
如果也向公车收取拥堵费,问题又接踵而至,谁来买单?我国公车耗费惊人,是人所皆知的事。新华社的《半月谈》杂志曾披露,一辆公务车每年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再加上车辆的保养维修、汽油费用等,合计起来大概在20万元以上。养车的费用谁掏?自然是政府,也就是纳税人的钱。一旦收取拥堵费,势必同样由公共财政买单。在这种情形中,收取再多拥堵费,公仆们也不会心疼。
有个细节不能不提,与一般私车相比,公车多集中在市区,最关键的是,其使用率高。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景林调查发现:有的公车一年就更换40多个轮胎,换胎多说明存有腐败,也说明公车跑路多。据了解,北京市行驶的公车一方面使用率高,另一方面集中于市区,一旦收取拥堵费,公车所承担的拥堵费相应来说就会很多,如果由纳税人买单,这同样不公平。
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仿佛陷公车于进退失据之中。难道此题无解?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笔者认为不妨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大力裁减公车。我国公车之多备受诟病,裁减公车方能取信于民。二是让使用公车的官员们买单。我国公车使用存有“三三制”现象——公务使用占1/3,领导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很显然,让官员自己掏钱买单才能减少公车乱用、滥用。(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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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杭
编辑:
zhangy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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