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与钩头
“想早出来吗?”10月19日,本刊记者在浦东新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门口暗访时,一名“黄牛”主动上前搭讪。这名“黄牛”递上来的名片上写着:朱正明,上海市双弓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牛”熟练地报出了执法大队几名负责人的名字,他提供的服务有两类:一类是快速取车,罚款数不减;一类是少缴纳罚款。报酬一般为两条中华烟或等值的钱。
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对黑车的罚款为2000元至5万元,弹性如此之大,这也是令吴大朋困惑和不满的。“为什么有人交3000,有人交2万?”
“黄牛”特别警觉,遇到“咨询”一定要先问客户的车牌号和被扣时间,据此判断对方是不是真正的“客户”。他们自称掌握着一手、全面的执法资料。
根据被“钩”者们的描述,“钩子”们基本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艰难的生存状况和风险系数颇高的“工作”,使他们只能像老鼠一样过着地下生活,而钩车的“高收益”又使他们冒险亮相。
自称被“钩”者张兰平说,她的一个老乡,2007年春节在奉贤南桥被“钩”,2008年在嘉定又碰到了这名“钩子”,老乡带人将“钩子”一顿狠揍,索回了罚款。
2008年“从事举报的协查人员”陈素军被刺死,不少被“钩”者都熟知她的故事:陈素军经营着一家小发廊,生意惨淡,情人阿山是名职业“钩子”,劝她一起去钩车。刚做上此行不久,陈素军上了21岁的司机雷庆文的车。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之后,雷庆文锁上车门哀求道:“大姐,我刚刚被钩过,你就放了我吧。”陈素军不同意,被走投无路的雷庆文刺死。
知情人说,执法大队给陈素军赔了58万元,称其为“协查员”。“真便宜了阿山!”知情人称阿山拿着这笔赔偿款,早改行不做“钩子”了。
“钩子”的上线就是“钩头”。 据陈瑞勤称,在闵行区,在他了解的范围内至少有3名“钩头”存在,他们都与执法大队关系密切。
据陈瑞勤等人称,“钩头”选“钩子”,通常是到有聚众赌博现象的棋牌室里物色人选,那些欠了赌债、急需赚快钱的人是他们最中意[综述 图片 论坛]的。而外表遴选的标准则是,“看起来像真正的普通乘客”,为了装得像,其中甚至还有孕妇和老人。
根据众多被钩司机指称,从口音上辨认,“钩子”大多来自安徽,甚至有人更具体地说,“钩子”多来自寿县一带。
据陈瑞勤等估计,整个上海市,目前至少有上千名“钩子”。每钓一辆“黑车”,“钩子”得300元奖励,“钩头”得200元。一个成熟的“钩子”,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钩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
尽管有关部门并不承认“钓鱼”执法的存在,但10月22日,已有一名“钩头”打上马赛克在央视新闻中亮相。他直言,“钩”一辆车得利500元,“我坐在点上200,抓车的200,还有100块回扣。”
他说,一个礼拜出去抓一次,200辆左右。客管所和“钩头”联系,一个区一两个“钩头”。“钩子”很多,是随便找的。他手下最多有约20个“钩子”。在找钩子的时候,会和他们讲清楚怎么做,比如把手刹拉掉,电门钥匙拔掉。
“做的时间长了,自己心也慌,手也抖,没意思,想想太缺德了。人家辛辛苦苦五块十块做下来的,你一搞就是一万。”他在央视镜头中这样说。
有趣的是,对“钩子”的奖励,可以从相关法规中找到渊源。
据2006年上海市政府第60号令(《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允许现场录音、录像作为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当时媒体评论称: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打击黑车取证难、执法难、处罚难的问题。
配合60号令,闵行等区公布了《打击黑车有奖举证制度实施办法》,凡成功举报一辆黑车,可以获得500元奖励---这恰好是“钩子”和“钩头”分享的奖金总额。
在《办法》颁布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并无市民响应,区执法大队负责人甚至不无遗憾地对媒体说“没想到市民反应这么冷淡”。 随着陈素军命案真相浮现,执法大队主动组织“钩子”协助执法也逐渐被媒体曝光。人们发现,“打黑”举措似乎早已暗自变味了。
根据60号令,“钩子”们配发了录音笔或MP3等“生产设备”。陈素军的遗物中就有执法大队配发的一支黑色录音笔,里面录的最后一段话是:陈素军说“不要动!”雷庆文说“捅死你!捅死你!”
钩子的另一样重要工具就是套牌车。“钩子”成功地钓上鱼之后,迅速躲进使用假牌照的车里,被安全运送到下一个“伏击点”,使用套牌据说为了逃避报复。陈瑞勤曾在网上多次核查过可疑的“钩子”用车,发现这些车牌基本都是假牌照。
讽刺的是,使用套牌车的行为本身就是被严查的执法行为。为张军代理诉讼的北京律师郝劲松认为,允许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证据材料,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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