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局回应“暗访行为是协议中约定的监督方式”
本报讯 记者欧阳四平报道: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后,深圳社保局也陷于钓鱼执法的漩涡,一些社康中心向媒体反映,深圳社保局监督大队在监督社康中心过程中采取了“假扮患者诱导医生看病不核卡,并以此作为处罚依据”的行为,存在“钓鱼执法”的嫌疑。对此,深圳市社保局回应称,社保局对一社康中心的“暗访”检查行为是“协议中约定的监督方式”。社保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处理,是依据双方约定的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违约行为予以处置、予以纠正的行为,是合同行为不是执法行为。
社康中心:社保局有“钓鱼执法”之嫌
今年5月,深圳市社保局通过网上监控发现,位于莲花北的一家社康中心自2008年11月以来,存在医疗保险月记账费用快速增长、单张处方金额较大等行为。社保局监察大队的调查人员对此采取了暗访的方式,对全市部分社康中心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发现,包括康乐门诊部、莲花北第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在内的18家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为此,社保局在今年8月对这些违规医疗机构分别处以暂停定点医疗记账资格或限期整改的处罚。
针对社保局的“暗访”行为,一些医疗机构向媒体反映称,社保局监督大队在调查过程中采取了“假扮患者诱导医生看病不核卡,并以此作为处罚依据”的行为,存在“钓鱼执法”的嫌疑。
深圳社保局:是合同行为非执法行为
面对媒体的质疑,前日深圳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作出回应。深圳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社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不是执法行为而是“协议检查”,是对社康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违约行为的处置和纠正。并称,社保局对社康中心暂停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属于“违约责任”范畴,社康中心不核卡只是“违约”情况之一。
黄险峰表示,在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关系中,制约依据是《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今年根据网上监控,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出现医疗保险记账费用异常增长的现象,采取明察暗访、现场调取处方等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一些违规违约现象。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将监督检查的结果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核实确认后,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协议约定,作出处理。“这些都是协议中约定的监督方式。”
对于一些社康中心反映的某些监督员持与本人相似照片的医保卡就诊,存在 “钓鱼执法”的嫌疑,对此,黄险峰称,其实也有男监督员持异性的医保卡进行调查的。
黄险峰解释说,社保机构和医院的关系是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关系。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参保人接受医疗服务,社保机构受参保人委托,按与医疗保险机构的协议的约定,对定点医疗保险机构是否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是否违规使用社保基金进行监督检查。社保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处理,是依据双方约定的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违约行为予以处置、予以纠正的行为,是合同行为不是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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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四平
编辑:
zhangj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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