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为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缓解重点地区交通拥堵,推进绿色北京和绿色交通建设,本市对燕莎、王府井等13个重点区域非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并达到了预期效果。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为综合发挥“建、管、限”等各项措施在缓解交通拥堵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削减中心城交通流量,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更广泛、更直接地了解、吸纳广大市民的合理化建议,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将认真收集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并据此进一步完善方案,使方案更加合理、更加可行。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欢迎各界人士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函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运输局1614室)。
传真:010-(83979729) 邮编:10005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差别化收费区域划分
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划分为3类区域。
一类地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现有CBD商业区、燕莎地区、中关村核心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
二类地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三类地区:五环路外区域。
二、停车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标准(元/小时) | 停车场类型 | 一类地区 | 二类地区 | 三类地区 |
占道停车场 | 10 | 7 | 3 | |
路外露天停车场 | 8 | 5 | 2 | |
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 | 6 | 5 | 2 | |
注: | ||||
1.占道停车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占道停放1小时后,每小时按加价50%收费。 | ||||
2.以半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 ||||
3.以上为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大型车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的2倍。 |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居住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及全市停车场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不作调整。
四、配套措施
(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公交出行。编制完成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并加快推进实施。改造既有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运营服务设施,提高高峰时段运力。进一步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并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倡导绿色环保出行。
(二)加快停车设施建设,保障市民基本停车需求。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十二五”期间增加约20万个基本停车位,力争在中心城建设5万个以上公共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随轨道交通新线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提供3万个以上停车位,并对停放的驻车换乘车辆实行2元/次的低收费政策。
(三)向占道停车经营企业征收费用,保证调价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后,采取提高企业占道费的方式,收回经营者因调价获得的新增收益,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停车行业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完善本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约束企业经营行为,规范停车行业管理。提高停车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停车泊位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增设900多公里交通隔离护栏,挤压违法停车空间,加大违法占路停车和“私自划线”经营黑停车场行为的处罚力度。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制定中心城内停车场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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