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引出立法话题 未雨绸缪迎接汽车社会
2010年03月05日 07:17上海证券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汽车召回引出立法话题 未雨绸缪迎接汽车社会

近日, 日系、美系汽车相继在全球宣布大规模召回。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中国消费者无法享受到大规模召回的平等待遇。然而,随着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市场,随着中国迈入汽车社会,人与汽车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汽车召回将成为中国下一步关注的焦点。正在召开的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提出:政府应该未雨绸缪及时制定清晰而富有远见的汽车产业战略目标、制定法律和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以迎接汽车社会到来。

汽车召回事件为高速发展的中国汽车市场敲起警钟。继本报上周率先报道中国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亟待完善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董事长左延安吉利汽车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等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建言,政府应该未雨绸缪及时制定清晰而富有远见的汽车产业战略目标、制定法律和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以迎接汽车社会到来。

中国进入汽车社会 两会代表委员重提国家汽车战略

中国是全球最大汽车消费市场,然而,与此并不相称的是,中国消费者却是全球最被忽视的一群人。尽管全球汽车召回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中国车型的召回却很少。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丰田召回门将成为一个转折点,随着中国消费者对于汽车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未来中国也将掀起大规模汽车召回。

两会期间,汽车召回事件也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中国两大汽车集团领军人物将目光投向了汽车社会和中国汽车未来的发展问题。吉利汽车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指出,“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汽车生产和消费国,今后十年将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自行车社会走向汽车社会这一历史进步已不可逆转地到来。欧美国家的经验表明,汽车社会到来后,车与人的矛盾随之也会日益凸现。我国应未雨绸缪,尽早制定科学的应对策略。”

汽车社会到来所带来的重要问题就是车和人的矛盾、汽车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当丰田汽车掀起全球召回风暴后,中国多位车主投诉,“中国消费维权难。一旦出现故障,只能经由经销商跟厂家打交道,周期长且很难解决问题。”专业律师指出,“在国家汽车‘三包’未出台前,车主一旦碰到汽车质量问题,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汽车销售商行使索赔权。索赔的程序繁琐、且效率较低。”而多位汽车企业高层表示,鉴于汽车有2万至3万多个零部件构成,发生质量问题在所难免,在召回立法或者加大中国汽车召回力度前,我国更应该注重做好配套的保障体系。

江淮汽车集团董事长左延安在建议制定国家层面的汽车战略的同时,对于当前的召回矛盾也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比如,他建议“确定汽车缺陷举证责任标准”。左延安指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实施侵权行为、存在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有因果关系及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现在举证责任主体不明确,我国应当明确:如果用户向法院主张厂家产品存在缺陷,那么应当先由用户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以及因该缺陷造成用户自身损失后,厂家再就《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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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feng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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