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恶性降价竞争 消费者权益难保(2)
2010年08月31日 09:26中国汽车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经销商处买保险

给自己的爱车上保险已经成为消费者的共识,在经销商处购车时上保险本来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如今也让消费者为难。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保险公司在经销商处设点,等同于经销商为保险公司“工作”。“所以,在查处过程中,矛头只针对汽车经销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如果汽车经销商有返利、有贿赂的话,保险公司逃不了干系。因为只要保险公司有‘内鬼’,商业贿赂、返利行为等现象就会屡禁不止”。在贾新光看来,保险公司对于经销商的购车搭售行为也应负责。

经销商恶性降价竞争 消费者权益难保(2)

消费者在经销商处对新购车辆进行投保,可能带来保险价格的增加,损害的自然是消费者的利益。在不同经销商处的保险公司不同,相应的险种也有一定差别。“在销售汽车保险过程中,进驻经销商处的保险公司给予的交强险返点在4个百分点左右,商业险一般超过15个百分点。”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保险公司的人员似乎已经默认了机动车保险应该在经销商处搭售的现象。记者曾向一位国内大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咨询车辆保险问题,对方称:“我们基本只负责理赔,机动车保险都是在经销商处上的。如果购买新车时不在经销商处购买保险,一般不会允许消费者提车。”

销售商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返利、好处费等已是不言而喻的“潜规则”。目前保险公司需要在消费者购买新车时利用经销商的优势推销保险,保险理赔的时候经销商则需要保险公司协助,因此经销商和保险公司间的关系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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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鹏 编辑: wang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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