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罚单揭开“贴牌造车”黑幕

靠贴牌获利的成都新大地,或被工信部的一份处罚通报断了财路。昨日(9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工信部网站19日发布了关于成都新大地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的通报。工信部决定,撤销成都新大地所有涉及套用合格证的产品;自2010年7月26日起,责令该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公司申报新产品和上传载货类汽车产品合格证。[详细][参与微博讨论]

 

贴牌造车猖獗

一汽新赛宝汽车贴牌

2008年7月,《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一汽新赛宝”汽车质量差、售后服务跟不上,而且该车并非由一汽集团生产,而是由中能汽车公司“贴牌”生产。随着汽车产业化的进一步深入,汽车厂商将某些车型交由不同的企业以自己的品牌或标识生产(“贴牌”)的现象会大量涌现,由此必然引发众多问题。[详细]

成都新大地贴牌获利

当众多车企因为没有生产汽车的资质而发愁时,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新大地)手上却有很多上了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资质。即便自己不生产,也可以通过把资质贴牌给别人使用而获利。  然而,靠贴牌获利的成都新大地,或被工信部的一份处罚通报断了财路。[详细]

目前烟台贴牌车占电动车市场的40%以上

据3月16日胶东在线网记者报道,日前从烟台市消协了解到,由于电动车市场缺乏规范,质量监督环节薄弱,电动车消费纠纷日趋增多。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贴牌车占电动车市场的40%以上。近几年电动车发展较快,但整个销售过程中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质量状况非常严峻:部分电动车制动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甚至成为“马路杀手”。[详细]

凤凰调查

调查

1.您了解贴牌造车吗?
了解
有所耳闻
不了解
2.您怎样看待贴牌造车?
损害知识产权
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对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
3.对于贴牌车,您最担心什么?
质量
质保
来路不明
违反法规
 

 

探秘贴牌造车

贴牌销售牟取暴利

据调查,成都新大地的整个厂区杂草丛生,部分车间完全关闭,仅有3个车间在进行贴牌生产。正是通过这样的操作模式,成都新大地从贴牌中获取利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初调查得知,根据贴牌行情,一般是一辆小车收取400~500元,一辆客车或货车收取1000~2000元。[详细]

贴牌车质量堪忧

实地暗访时,中能汽车销售副总告诉记者,一汽解放新赛宝每月的产量有三四百辆,但生产线上的员工却说,每月仅有一百多辆,且这款车从2003年就开始生产销售。这么少的产量,真的是机械化生产、流水线作业吗?产品质量如何保证?销售网络如何建设?售后服务如何保障?这些问题都令人疑虑。[详细]

贴牌造车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汽车行业近几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中外知识产权纠纷,从日本丰田以“吉利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一纸诉状将吉利告上法庭,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起诉奇瑞QQ外观设计侵权,到最近的通用又把矛头指向江铃陆风,都值得我们高度重视。[详细]

相关内容

山东成“山寨汽车”制造中心

记者在山东聊城的市区和县城街头,不时能见到路上慢慢悠悠行驶的小车,看起来和奇瑞QQ非常酷似。但这些小车都没有车牌,只挂了一个厂家的广告牌,上面写着电动车。据当地交警及电动经销商介绍,目前这些电动汽车在聊城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不需要保险,过路过桥费也不用交,就可以随意在大街上行驶。[详细]

电动轿车大刮山寨风

据有关材料显示,山寨车制造商之一的时风集团从2007年10月开始投产电动轿车,年产能达5万辆,而他们发展电动轿车的口号是到2013年实现电动轿车产销50万辆。另据悉,时风电动轿车以铅酸电池为动力来源,以他励电机为驱动装置。按电池数量的不同,时风电动轿车分为3个等级,售价分别为2.2万元、2.5万元和2.8万元。[详细]

 

贴牌造车亟待整治

限定区域车辆贴牌准入制度

为服务和谐口岸建设,维护口岸通关秩序,安徽池州边检站积极创新口岸管控模式,在前期充分调研并倾听港口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推出了池州口岸限定区域车辆通行贴牌准入制度。该项制度的推行进一步规范了口岸限定区域秩序,丰富了限定区域管控模式,有效解决了不完全封闭港区的管控难题。[详细]

贴牌造车公司旗下多处地块被收回

获知宁夏新大地自竣工以来并没有正式投入生产后,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土地局局长邱志军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会进行调查,给出一个期限,如果在期限内不能将生产资质申请下来并投产,肯定会收回土地。”记者再度致电邱志军,他表示,目前已成立清算小组,对宁夏新大地全部土地进行回收。[详细]

通过完善立法 明确“贴牌”授权商产品质量责任

公司的商标与其他标识代表了一个公司的信誉和技术水平,消费者对于公司商标的认同,进而产生对于产品的认同。如果一个公司随意允许其他公司在其产品上使用自身的商标与标识(“贴牌”)赚取利益,而不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那就会损害消费者和公共利益,违背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详细]

相关评论

应给山寨版的电动汽车一条生路

给以山东时风集团为代表的电动汽车生产厂商以生路,不是纵容他们继续做干奸犯科的事,不是让它们继续去模仿,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而是要给它们一个规范,鼓励它们自主创新,提高标准,生产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产品。[详细]

“山寨”汽车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便宜”很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在当地一些地方,“电动汽车”上路不需要驾驶执照,跟别的汽车一样在快车道上行驶。当地领导说,这样做是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但是,这样的车肯定撞不过“真汽车”,一旦发生严重事故,非死即伤;有的买车人心存侥幸,但不能用人的生命安全去换GDP。[详细]

网友观点:贴牌造车是资源共享吗?

运用得当

·环顾世界车坛,其实甚少车型在设计上完全没有从他处借鉴,参考的多寡、参照的聪明程度适当,这种做法就值得推崇,这种参考借鉴不失为一种资源共享。

 

不是

有损知识产权

·公司的商标与其他标识代表了一个公司的信誉和技术水平,消费者对于公司及其商标的认同,如果贴牌造车是资源共享即允许贴牌造车那么这将有损一个公司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