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周恩来总理视察一汽
一汽厂址的选定,颇费周折。
当时旧中国留下来的工业起点相当低,而且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布局,一汽的选址决定在内地进行。
汽车筹备组派出工作组,先后到过北京、石家庄、太原等10多个城市和区域作调查,并在多处作了勘测。
结果是:平遥地面水位过高;石家庄和湘潭工业条件欠缺;西安建厂存在电力、木材、运输等问题;只有北京可供选择。
政务院财经委计划局听了汽车筹备组有关选厂址的汇报后,认为在北京、沈阳、武汉、包头四地区选定较合适。于是他们又对北京、武汉作了较详细的分析比较,并且还在北京西衙门口地区进行了勘测,但最终还是否定了,据说钢材供应是难题之一。
1950年12月,苏联汽车拖拉机工业部委派工厂设计专家小组总设计师沃罗涅斯基和设计师基涅谢夫到中国,这是根据中苏签订的条约帮助中国建汽车厂。同时,他们两人还带来了苏联援助中国建设汽车厂的协议。
苏联汽车拖拉机厂的建设目标是年产3万辆4吨载重车的完整汽车厂。苏联承担成套设备交付。产品达到二战后水平。另外,还要新建一个能容纳4、5万人居住的生活区,其中包括相应的学校、医院等福利设施。
这样的规模和技术水平,在当时堪称亚洲第一。
根据苏方的这些要求,汽车筹备组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包括当地气候、地形、地质、水文、交通运输、资源、动力、城市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进行工厂设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1951年1月18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听取了重工业部有关汇报,会议由陈云主任主持。
在这次会议上,根据当时的战略考虑和苏方的意见,他们决定将厂址定在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基础相对雄厚、交通较为便利的东北,具体就在长春至四平之间选择。
汽车筹备组随即又对四平、公主岭、长春3个城市的人口、规模、供电能力、交通条件和地下水面符合6至8市尺以下无地震史等情况作了详细调查。
1951年3月19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下文批准,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孟家屯车站西侧兴建。
地址确定后,一汽的设计由苏联汽车工业部委托全苏汽车工业设计院设计,分为初步、技术和施工图三个阶段。
1951年12月,初步设计完成。
其中的一个细节是,当时在苏联兼任一汽代表的陈祖涛,把厚厚的几十本设计书和图纸装入外交邮袋,以外交部信使的身份,搭乘飞机直接送到北京汽车筹备组。
陈祖涛后来回忆说,这么多重要的设计资料交给我,既无什么仪式,也不要繁杂的交接手续,连收条都没有,可见当时中苏关系是多么友好、相互信任。
1952年1月下旬,汽车筹备组完成了苏方初步设计的翻译、审核工作。
同年3月底,陈云同志召集中央各相关部委的领导一起,对苏方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
父亲就相关的内容向审查组作了报告。几乎没什么讨论,审查组就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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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帮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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