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4月间,亚星集团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华融资产一纸诉状将亚星集团告至法院。
知情人士透露,诉状的主要内容就是针对亚星集团未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60日内未以合理价格回购。
直至此时,亚星集团方面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为了平复华融资产的情绪,双方谈判重新启动。
陈朴告诉《证券市场周刊》,在经过一段股权转让搁置期后,终于在2010年4月,双方对于价格底线问题达成共识。
“亚星集团已经认可我们提出的以扬柴公司净资产作为作价最低基础的要求。”陈朴透露。
至今,陈朴坦言,双方已然结束那段剑拔弩张的时期,华融资产的项目组已经与亚星集团进行对接,能够心平气和的就细节问题进行谈判。
陈朴将目前双方所处的时期比喻成夫妻离婚分财产,最终的结果就是加加减减,重新确定股权价格。
陈朴透露,亚星集团方面提出当初扬柴公司有7000多万元的应付工资,但华融资产方面提出质疑,原因是该笔账款历史久远,很难甄别其真实性。
陈朴说,虽然扬柴公司的投资对于华融资产的整体投资来讲,规模甚小,但也要维护公司应当享有的权益,作为华融资产的南京分公司,股权出售方案要提交北京总部通过才能执行。
“具体转让协议虽未签署,但框架方案已经获得总部的认可。”根据本刊掌握的信息显示,至2010年6月初,双方的谈判还在进行。
不管怎样,双方最终回归谈判桌,陈朴认为,是“规矩”(国资转让相关规定)的胜利。
“一切都在谈判中,只待最终价格的确定。”从陈朴的语气中,已能够感到谈判很快将会有结果。
华融资产若能同意转让扬柴股权,意味着这场持续半年多的股权转让风波宣告平息,潍柴集团将全面掌控扬柴公司,完成其在长三角区域的布局的第一步。
从利益和诉求未得到回应至谈判重启,华融资产经历了迥然不同的境遇,命运的转折就是源于华融资产所掌握的证据。
“谈判是需要技巧的。”这是陈朴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多次提到的一句话。
当双方握手言欢的时候,陈朴戏言:你们把我们关到房间里,把门窗都钉死了,然后在屋外喊,让我们出来,我们怎么出来?何况原本我们是有路可退的。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陈晔
编辑:
ouyh |
商讯
·按价格 | |
·按品牌 |
- 热门文章排行
- 热门车款排行
- 论坛文章排行
- 博客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