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关于有关部门将调整车船税的报道和分析络绎不绝,炒的很热。据说有汽车厂家已经收到征求意见稿,将按照不同排量征收不同档次车船税。有媒体询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对此消息未置可否。
近六成车主将加重负担
按照已披露的车船税调整征求意见稿,除了1.0L以下的汽车税额不增加,1.0L以上汽车的车船税都可能提高,排量越大提高幅度越大。
许多媒体和厂家对这一方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有利于赋税公平、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引导消费结构调整及推动汽车社会发展。
然而,发表这些观点的人想过没有想过,这一调整方案,实际上是在加重大多数车主的负担。
根据2007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每年税额幅度为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
按照这一实施细则,北京市调高了车船税,之前每辆小客车每年200元,调高到了480元,1.0L排量以下每年300元。由于车船税是地税,各地的征收标准并不一样。
按照披露的调整方案,今后,1.0L至1.6L排量小客车年税额最低360元,最高可开征1080元 ,虽然起征点没有调高,但上限比之前的660元提高了420元。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09年国产轿车销量为747万辆,1.6L以下为518万辆,占国产轿车总销量的近七成,其中1.0L以下只有44万辆,1.0L至1.6L排量轿车为474万辆。也就是说,国产轿车销量中有63%排量是1.0L至1.6L。2009年近200万辆交叉型乘用车,也就是小面包车1.0L以下所占比例只有四成多一些,一半以上是1.0L至1.6L。
如果提高1.0L至1.6L车船税税额,将有近六成乘用车车主多交钱,增加他们的用车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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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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