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60年之1951年:选址长春
2009年09月23日 01:02成龙汽车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成龙汽车网】1950年12月,随着苏联专家的到位,汽车筹备组的工作进入实质阶段,当时,筹备组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在哪里选址造厂。

1951年3月,当时的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第一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兴建。由此开始了中国汽车业的建设之路!

对于这段历史,孟少农之女是这样讲述的:

1951年1月18日,是中国汽车工业应该永记的日子。这一天,中央财经委员会(简称中财委,是中央各个部以上的机关,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被撤销)主任陈云同志主持了中财委会议,研究确定了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

出席人员名单如下:

重工业部:刘鼎、徐驰、孟少农;

铁道部:滕代远;

燃料工业部:陈郁;

交通部:章伯钧;

计划局:钱昌照、孙越崎、陈大受、杨公兆。

正是这次会议确定了中国第一个汽车厂的建厂方针,以及中国第一座汽车厂的选址范围。1951年1月26日,中财委正式下发关于建设中国第一个汽车厂的决定。

中财委1951.1.26.财经密计(建)字37号指示

关于汽车制造厂设计问题,根据各种条件,经详加考虑,决定如下:

一)厂址:因原材料及电力供应关系,该厂厂址决定在四平街至长春间选择一适当地点。

二)产品种类:[齐斯]150型四吨卡车。

三)规模:年产上项卡车三万辆,一次建设完成。

四)设计及完工时间:1951年开始设计,1953年开始建设,1957年开始生产。

此外厂房和附属房屋等设计标准,应适合中国情况,标准不宜过高,由重工业部与设计组洽商提出标准报本委核定。

以上各点请即转知苏联设计组。

重工业部重总办字44号通知1951.1.30

之所以定在长春附近,是由于当时东北的重工业相对较强,可以节约不少运力成本。这一决策是非常英明的,保证了我国第一个汽车厂能够顺利建成开工。

命令一下,父亲他们立即行动了起来。父亲陪苏联专家奔赴东北。长春解放后,市里只有两辆吉普车,市政府就派了这两辆车,带着他们跑遍了长春市郊。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很快就确定了厂址设在长春郊区的孟家屯。

孟家屯这个地方土地开阔,有铁路线,有车站,水电基础好,又有一座日本关东军为残害中国人民建造的细菌工厂,有建筑物可资利用,这与它叫“孟家屯”,或是“张家屯”、“赵家屯”没有任何关系。

我看到父亲在选址后给中央写的报告,内容精细到“工作开始后,必须指定公安部队(两个连),担任厂址的警卫”等。

厂址确定后,苏联开始为中国的第一座汽车厂做初步设计。之后父亲他们就开始和苏联专家一起讨论这个初步设计。在父亲的工作日记中有这样一段:

(1951年)2月18日至23日审查设计,参加人:江泽民(老江泽民,汽车工业的元老之一)、郭力、孟少农、陈祖涛、王煜京、茅於荃、胡亮、吴敬业、张树梅、严机、张世英、张荣禧、陆孝宽、王人璇、邵蔚林。

2月27日设计送部,附简要说明。

2月28日与苏联专家谈审查意见。

3月1日上午在部审查设计。出席:何部长、刘部长、徐驰、张方、陈雷、沈鸿、柴树藩、谭立、江、郭、孟、陈祖涛、三个苏联专家。

3月15日报告及议定书由部送财委。

父亲还保留了3月1日的会议记录。

1951年4月,苏联工程师们把初步设计的讨论结果以及中方的意见汇编成资料,送回苏联进行改进。当年秋天,他们又带着项目文件回到国内。

汽车60年之1951年:选址长春

【第一汽车制造厂最终选定在长春建造。厂址原是日本侵略者细菌工厂的遗址】

对于选址的复杂过程,郭力的后人做了具体的描述:

一汽厂址的选定,颇费周折。

当时旧中国留下来的工业起点相当低,而且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布局,一汽的选址决定在内地进行。

汽车筹备组派出工作组,先后到过北京、石家庄、太原等10多个城市和区域作调查,并在多处作了勘测。

结果是:平遥地面水位过高;石家庄和湘潭工业条件欠缺;西安建厂存在电力、木材、运输等问题;只有北京可供选择。

政务院财经委计划局听了汽车筹备组有关选厂址的汇报后,认为在北京、沈阳、武汉、包头四地区选定较合适。于是他们又对北京、武汉作了较详细的分析比较,并且还在北京西衙门口地区进行了勘测,但最终还是否定了,据说钢材供应是难题之一。

1951年1月18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听取了重工业部有关汇报,会议由陈云主任主持。

在这次会议上,根据当时的战略考虑和苏方的意见,他们决定将厂址定在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基础相对雄厚、交通较为便利的东北,具体就在长春至四平之间选择。

汽车筹备组随即又对四平、公主岭、长春3个城市的人口、规模、供电能力、交通条件和地下水面符合6至8市尺以下无地震史等情况作了详细调查。

1951年3月19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下文批准,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孟家屯车站西侧兴建。

地址确定后,一汽的设计由苏联汽车工业部委托全苏汽车工业设计院设计,分为初步、技术和施工图三个阶段。

1951年12月,初步设计完成。

其中的一个细节是,当时在苏联兼任一汽代表的陈祖涛,把厚厚的几十本设计书和图纸装入外交邮袋,以外交部信使的身份,搭乘飞机直接送到北京汽车筹备组。

陈祖涛后来回忆说,这么多重要的设计资料交给我,既无什么仪式,也不要繁杂的交接手续,连收条都没有,可见当时中苏关系是多么友好、相互信任。

1952年1月下旬,汽车筹备组完成了苏方初步设计的翻译、审核工作。

同年3月底,陈云同志召集中央各相关部委的领导一起,对苏方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

父亲(郭力)就相关的内容向审查组作了报告。几乎没什么讨论,审查组就通过了。

对于当时的审核细节,孟少农在日记中做了记载:

1952年3月25日,财委党组审查汽车厂初步设计

陈云同志结论:

一)批准初步设计;

二)同意重工业部要求向苏联提出的问题;

三)同意聘请83名专家并派送200名至250名实习生;

四)应在一二(两)周内确定汽车厂的负责人(包括厂长、副厂长等),应从国内各修理厂抽调人员;

五)应在一二(两)周内决定派赴莫斯科批准技术设计的人员;

六)轮胎厂由轻工业部负责,建厂,考虑恢复沈阳及牡丹江的厂房;

七)工具厂——原则同意增建(除东北外,关内另建一厂),重工业部办;

八)滚珠轴承厂——原则同意新建,规模多大需继续研究,由重工业部做计划提交财委;

九)化油器仪表厂——重工业部研究解决;

十)非金属附件——轻工业部;

十一)电系附件——电讯工业局;

十二)玻璃——重工业部办;

十三)仓库迁移问题——重工业部办文;

十四)与东北工业部的关系——由重工业部研究。

陈云同志的14项指示包括了当时汽车厂筹建工作的方方面面。就在这个会议的第二天,即1952年3月26日,父亲又和苏联专家一起去了长春,落实陈云同志的指示。他同长春市申市长等市领导洽谈建厂用地等事项。父亲起草了与长春市政府的协议文稿。这份协议草稿也是中国汽车工业史上的一个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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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莉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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