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商车型因安全气囊未打开出现消费纠纷
2009年10月14日 11:00凤凰网汽车 】 【打印共有评论0

案例六

新闻来源:法制晚报

报道时间:2009年7月

新闻回顾:

2009年2月9日,王先生带着女友,开着自己的私家车行驶在京张高速公路上。途中王先生为躲避其他车辆,驾车撞上道路中央的护栏。

虽然王先生无大碍,但坐在副驾上的女友头部受到猛烈撞击,当场死亡。

经交管部门认定,王先生在此次车祸中负全责。随后,王先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拘,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王先生认为,当时女友是系好安全带的,但安全气囊没有打开,这才是造成女友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而且,如果他的女友没有死亡,他就不会被追究刑责。

为此,王先生将销售商和汽车厂家一并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26万元。

在法院审理时,王先生向法庭出示了车祸现场的照片。照片显示该车的前部和后部严重损毁,车身扭曲,前机器盖卷起。

王先生说,从车的损毁程度上可以看出,汽车是在高速行驶时发生了正面碰撞,达到了随车说明书中写的 “撞击力巨大”。在这种撞击下气囊都没弹出来,说明车的质量没达到说明书的标准。

对此,汽车厂商表示,交管部门已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是王先生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所致,气囊是否打开取决于车速、碰撞角度、被撞物体等情况,从照片来看,这辆汽车集中碰撞是在侧面和尾部,气囊是不打开的。

销售商也表示,这款车的设计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如果有设计缺陷,也应当由职能部门来提出。这辆汽车在交付前是经过检测的合格产品,不存在质量缺陷。他们在销售中从未发现气囊产生异常,也没有车主反映过这样的问题。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分析

分析一:气囊在高速撞击情况下未能打开,是否属于汽车质量问题?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巨晓平律师认为,汽车安全气囊的工作原理为:当汽车正面发生碰撞事故时,传感器迅速测出撞车程度(加速度),当加速度达到一定值时,微处理器发出点火指示,气体发生器产生点火动作,点燃氮化物,使之爆炸、产生气体,并向气囊充气。迅速膨胀的气囊将阻隔并缓冲前方的碰撞对司乘人员的冲击,从而起到保护作用。

本案中,气囊在高速撞击情况下未能打开,从目前情况可以认定为汽车质量存在缺陷,但最终是否存在缺陷,需要经过最终检测和法庭认定来确认。

但据有关资料,我国目前还没有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以对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问题做出准确检测,所以消费者维权需要积极搜集案件的全部证据,以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析二:

在交管部门已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责的情况下,他是否还有追究汽车质量问题的必要?

在交管部门已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责的情况下,他还是有追究汽车质量问题的必要。

因为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只是对事故本身的发生承担责任,而其面对汽车这一产品时,王先生则是一位消费者,在其认为因产品质量问题致其受到伤害时,王先生完全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支招

平时未发生事故时,消费者如何对气囊进行检测?另外,如何解决气囊问题所引发的纠纷?

支招一:

在未发生事故时,由于消费者自身无法对车辆的安全气囊进行专业检测,因此消费者应认真阅读车辆说明书,及时和车辆生产、销售商沟通并参阅相关资料,检查车辆的使用状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可以选择到专业的检测机构对气囊进行检测。

支招二:

在发生因汽车安全气囊所引发的纠纷时,如发生事故,应选择及时报警,确认事故现场及车辆状况,为维权保留第一手资料。如未发生事故,最好选择到厂家的专业维修店维修,避免因车辆维修使厂家否认气囊存在问题。

支招三: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汽车安全气囊的统一安全标准,存在检测机构缺乏权威性、费用高等问题,在发生该类纠纷时,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一定难度。但是消费者在此类纠纷发生时还是应该积极收集事故发生时的资料,如事故现场勘察图、现场照片、车辆车速检测资料等。

支招四:

在此类纠纷发生后,可以选择和厂家、经销商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应积极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相关检测存在难度,但是民事诉讼的责任认定是通过证据链来认定产品和侵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确认对方应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只选择唯一的检测结果来认定赔偿责任。

相关报道:

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

部分因安全气囊缺陷而导致的汽车召回事件

广本因气囊缝制存在缺陷召回9464辆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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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威驰恐怖车祸 A柱断裂/气囊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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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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