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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华杰:五部委燃油通知的威慑力

凤凰汽车专栏作家  丁华杰
2014年10月20日 0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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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华杰

作者:丁华杰

核心提示:凤凰汽车评论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

凤凰汽车评论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这项政策是“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的补充政策,今年五月份的是曾经进行征求意见稿,现在公布,将在11月1日正式实施。

这项政策主要的针对对象是“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企业”,主要是相关的处罚政策,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即“进行公开通报”、“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27999-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暂停上年度不达标企业新建、扩大产能”、“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在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强监管”、“对现有的达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的停产、限产等”。

处罚的程度如何,以及如何影响未来的发展,具体的处罚措施可能的效果如何,笔者简单进行分析。

“平均燃料标准”违规处罚重在威慑

此前与朋友聊天,谈到工信部连续两到政策出台来推动新能源汽车,为什么车企的努力程度没有上来,朋友谈到因为国家说到了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但是这些标准并没有实现怎么办?没有谈到这个方面,这样的情况就不具备威慑力,既然没有惩罚措施,或者惩罚措施很简单的话,这样对于车企来讲与其花费那么多的力气和资本去发展,还不如上交一部分罚款就可以,所以这些政策的漏洞也就在这里,现在惩罚措施出台,这算是对于整个政策体系的一种完善。

工信部同时《公示2013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显示,2013年度所有乘用车企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涉及79家国产乘用车企业和25家进口乘用车企业,共有12家进口车企和22家国产车企未达标,如何处罚,事实上汽车制造商都在看着,如果你应付了事,明年违规可能更多,威慑就没有意义,现在执行的政策还是比较关键的。

我们可以看出上述六种处罚措施,第一种没有意义,既然汽车制造商事情都做了,“公开通报”没有意义。

第二条“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27999-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笔者仔细看了这一条,它有个概念,暂停的不是整车企业的所有产品,而是哪项产品不合格限制新产品上市,这个意义不大,一般不满足的产品都是先有的大排量赚钱车型,新车型的暂停公告,有点擦边球。

第三条“暂停上年度不达标企业新建、扩大产能”,这项对于目前还在快速上升期的企业来讲,相对严格,因为你要赚钱,产能不足就要扩充,不达标就无法实现。

第四条“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就是等于给其它政策开个口,暂时没有具体意义。

第五条“在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强监管”主要是针对进口车型了,对于一些豪车来讲的意义重大。

第六条“对现有的达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的停产、限产等”,我把其中的诸多形容词去掉了,事实上这是最严重的处罚,只是执行中前面的诸多形容词可能会成为障碍。

整体来看这些处罚政策还存在很多缓冲的地方,可能是为了给汽车制造商一个缓冲器,不过这些处罚目前来讲,整体来看,力度并不足够,至少威慑还不够。

初次之外,笔者倡导的变更规则和流程好像没有提及,这些或许让上述的情况打折扣。

规则的执行决定了政策的意义

工信部油耗测量过程和方法,去年就被媒体各种质疑,大家都在网站上晒出自己的油耗单子,与工信部对应的油耗单子相对比,发现有着较大的不同,这些也意味着我们借以统计出来的标准工况是不是离实际的统计标本太远了?这些方面可能需要相关的政策制定者进一步完善。

除了测量过程和方法之外,测量中有没有猫腻,这也是公众质疑的对象,今年早些时候,官方媒体曝光了海马汽车的“油耗造假”事件,笔者曾经在文章中指出,如果这个事情不了了之,相比中国借以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平均油耗标准”则形同虚设,因为你将这个数据作为门槛性质的东西进行看待,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这个数据的测试过程中不严谨、甚至弄虚作假,这个门槛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无论是多少关于平均燃油消耗的标准或者政策出台,重要的方面体现在三点:第一点是如何科学执行测量我们的平均油耗,对于原来的测试标准有没有完善和更新的可能性。第二点是如何保证我们测试的过程中没有造假,造假的话,对于国家政策是一种亵渎、对于消费者的底线是以后总挑战、对于自身来讲也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体系;第三点我们采用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谁来监督、如何监督第三方检测机构,这些梳理清楚了,我们才能谈到相关的意义,所以执行过程应该放在首位。

“平均燃料标准”严格执行有利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当下政府设定的门槛,门槛的指导性文件是,此前国家发布了相关的新能源汽车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逐步降低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2015年和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之后国家根据这个总纲性质的文件提到了另外一个标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提到:“为鼓励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在统计企业达到国家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的情况时,对企业生产或进口的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车型(不含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其他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按实际数量核算。”

国家的本意很简单,你现在依靠大排量的B级车和C级车赚钱,这些持续下去,都没有问题,但是你需要辅助相应的新能源汽车的销量,这样的使得你的平均油耗降低,对于满足这个政策还是有可能的,这些政策是看好新能源汽车的人认定的铁律。

所以,如果严格执行上述的标准,对于汽车制造商努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具有非常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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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特律丁华杰

专栏作者:丁华杰

汽车独立撰稿人

汽车博士,独立自由攥稿人,在长春、底特律从事汽车技术十余年,爱写作、爱摄影、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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