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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检测机构社会化才能达改革目的

凤凰汽车专栏作家  张志勇
2014年05月20日 09: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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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

作者:张志勇

核心提示:真正杜绝灰色利益链条以及形式主义的根本办法是将检测机构社会化,一旦检测机构社会化,比如将检测功能授权给汽车经销商以及汽车售后服务维修店铺,检测机构出现充分市场竞争,检...

凤凰汽车评论 4月29日,公安部与质检总局联合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关于年检试行6年免检的规定,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目前,中国汽车社会保有量日渐增多,年检正在成为越来越多车主越来越关注的话题。据媒体援引公安部门的消息称,截止到2013年,中国机动车数量突破2.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近2.8亿人。其中汽车保有量达1.37亿辆,是2003年汽车保有量的5.7倍,占全部机动车比率达到54.9%,比2003年提高了29.9%。

早在2014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中,就有代表提出了取消汽车年检的建议。而实施多年的公司年检制度在2014年3月1日被取消,也让许多人对机动车年检制度的取消,持有乐观态度。

目前,中国机动车年检制度是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机动车年检的法律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依照小法服从大法的原则,中国机动车的年检制度应该继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而公安部与质检总局的相关意见只能是对于既定法律规定的微观调整。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所谓的6年免检是有具体的限定条件的。即“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的同时,仍然需要执行法律规定的两年定期检验制度。只是两年的定期检验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即机动车所有人只是需要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就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而“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当然,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检验标志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而且,如果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

因此,许多人对于6年免检的规定存在误读,其实,6年免检是一种严格限定条件下的,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过程的免除,而年检形式仍然按照既定条件,这一点务须牢记。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中国的年检制度为什么会做如此的改革?再进一步,这样的改革将会触动谁的利益?

从公安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看,此次改革是因为机动车检验“存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车排队积压严重、巧立名目乱收费、只收费不检车、检验流于形式、一些检验人员素质不高、态度恶劣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实质其实就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腐败与形式主义。

新一届政府工作的两个重点工作是什么?打击腐败;简政放权。中国政府打击腐败的力度已经有目共睹,简政放权的推进速度也远超以前。而作为关乎到2亿多名消费者(未来这个数据将更多)的汽车年检制度,却成为灰色利益的掩体。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的年检已经流于形式,检测机构为年检而年检,从而更加注重收费环节,反而忽略了甚至无视汽车安全这个年检制度的根本问题。

显然,此次的年检制度改革是希望打击腐败、杜绝形式主义。

从新政内容的四个部分来看,6年年检制度的改革也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另外三个部分“严格资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强化监督管理”,都是针对当前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的种种不规范,甚至腐败行为的。

而实施“六年实质年检免检”与“继续两年形式年检”相结合的方式,就从源头上杜绝了机动车检测机构灰色收入的来源。因为,在2亿多辆机动车中,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比例非常小。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的消息,2010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有219521起。如果是以一辆车发生一起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为标准计算的话,2010年也就只有20万多辆机动车。而这个数量占到整个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只有0.001%左右,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也就是说,中国几乎所有的非营运轿车以及小微汽车都将在最初的6年内实施形式年检,检测机构的业务也将大幅度缩水,折合百分比的话,中国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年检业务收入将下降60%。

当然,以上的计算结果是按照所有机动车来作为计算依据,其实实际上受到影响的只是那些非营运轿车以及小微型汽车。不过,数据尽管不同,结论是一样的。

打击腐败最好的办法不是有了问题进行查处,而是在源头杜绝腐败的产生。机动车年检政策的改革,将使得检测机构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检测机构格局大洗牌即将开始。

尽管如此,汽车年检制度并没有取消,仍然存在,只要有利益,就有可能产生腐败。也因此,新年检制度从检测机构准入、检测人员资质、检验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然而,真正杜绝灰色利益链条以及形式主义的根本办法是将检测机构社会化,一旦检测机构社会化,比如将检测功能授权给汽车经销商以及汽车售后服务维修店铺,检测机构出现充分市场竞争,检测甚至将会成为售后服务的必要内容,从而,机动车检测最终能够回归检测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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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张志勇

汽车营销咨询顾问

汽车营销咨询顾问;行业评论员、专栏作家。现从事汽车公关、咨询、培训、汽车产业园区规划、论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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