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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能源车准入制改革 效果待观察

凤凰汽车专栏作家  张志勇
2015年02月04日 10: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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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

作者:张志勇

核心提示:北京市的地方目录取消,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则不必再向北京市相关部门提交相关各项材料,这对于各个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来说,确实起到了简便手续的效果。

凤凰汽车评论 最近,媒体普遍报道的一个消息是北京要取消自己的地方新能源汽车目录,而该目录被认为是北京实施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之一。因此,北京取消地方目录,也被许多人解读为北京地方保护主义的松动。

此前,北京市曾经出台《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明确规定北京市将对新能源汽车实施目录管理。而该《细则》是根据2014年年初北京市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而制定。在这个《管理办法》中,北京市明确要求: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需要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相关各项材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审核、备案,并分批发布《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

因此,如果北京市的地方目录取消,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必再向北京市相关部门提交相关各项材料,这对于各个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来说,确实起到了简便手续的效果。

不过,北京市的这个《管理办法》中还规定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被认可的的一个条件是:符合国家及本市其他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如上述标准或规定出现调整,按新要求执行。

当然,北京市的地方目录如果被取消,那么这个条件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但是,上述的所谓“本市其他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应该不仅仅是指的一个北京市地方新能源汽车产品目录这么简单。比如,该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纳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的小型、微型纯电驱动载客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这个规定的具体解释就是,北京市认可的新能源汽车只包括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插入式混合动力汽车仍然没有包括在内。

而北京市的《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的最实质的内容是北京市地方财政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的地方补助。按照这个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要求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可获得本市财政补助。

因此,如果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该《管理办法》的规定,那么就不在北京市财政补贴之列。或者说,由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在北京市这个管理办法的新能源汽车的产品范围之内,所以就不能获得地方补贴。

这样看来,北京市取消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地方目录准入制度,并不等于就完全给予了所有新能源汽车产品在北京市场上的同等待遇与权利。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仍然不能享受到北京市的地方补贴。

对于当前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来说,各个自主品牌之间的价格差距并不是特别大,它们所定位的市场人群基本一致。因此,如果某类产品得不到数万的地方补贴的话,那么其市场竞争力将大大被削弱。没有竞争力的产品又如何能够在北京市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呢?

因此,北京市取消地方目录的准入制度,是否就等于放弃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限制,还需要等待北京市更加明确的政策消息。

然而,北京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目录的取消,对于外资高端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倒是一个利好。因为,如果没有北京市地方目录,那么这些外资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就可以直接在北京市进行销售,尽管这些外资品牌的高端产品不一定拿到北京市的地方财政补贴,但是他们定位的市场消费者,对于财政补贴并不具有非常强烈的消费弹性。

总体来看,北京市放弃地方新能源汽车目录的准入制度,仍然给所有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更多的市场机会。尽管这种机会有时候并不必然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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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张志勇

汽车营销咨询顾问

汽车营销咨询顾问;行业评论员、专栏作家。现从事汽车公关、咨询、培训、汽车产业园区规划、论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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